在传统节日春节来临之际,市局结合“食安护佳节”行动和国家总局《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六个月的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这次专项检查是食盐监管职能调整后的首次集中整治行动,对保障全市食盐质量安全至关重要。通过前期摸底调研,自食盐专营体制打破后,供应渠道呈现多样,产品呈现多样化,食盐质量安全不确定因素增加,安全风险增大,有的县、市、区食盐监管出现“断档期”。
为统一全市专项检查步调,确保效果,市局制订了专项检查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任务目标,确定了检查范围和重点、措施。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2月底前完成部署和自查自纠,3、4月份为集中排查阶段,6月底前全面完成专项检查。
这次专项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排查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隐患,着力解决当前经营使用不合格食盐违法行为,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履行好食盐监管职责,整合监管合力,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防范风险,对于发现假冒食盐、不合格食盐的线索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通过这次专项检查,规范食盐经营秩序,集中查处一批食盐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食盐净化食盐市场,健全完善食盐长效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食盐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