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与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推动扶贫协作“四类模式”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政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4-21 16:31:15  评论(/)

一是“订单”保底收购。引进广东省有实力的经营主体,建立经营主体与生产经营户统购统销的稳定购销关系,产品订单保底收购,实现以销定产、以产促销、产销两旺。如广东壹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10亿元,在道孚、九龙等县建立保种繁育、育肥、加工、销售基地,构建高原生态特色牦牛全产业链发展体系,实现经营主体与生产经营户互利共赢。

二是“前店后厂”消费。粤甘双方携手建立“前店后厂”产销合作消费模式,有效将粤港澳“大市场”与甘孜藏区“大基地”联结起来。在珠海、广州分别成立藏区文化体验园、甘孜特色农牧产品展示展销馆等“前店”门面。同时,在甘孜建设粤孜园高原农牧产品产业园、理塘县5000亩蔬菜基地、雅江县松茸产业园、康定和泸定全国最大羊肚菌生产基地等“后厂”平台,形成“前店”“后厂”互相呼应,形成产品变商品,商品变品牌,品牌带产业链条。

三是“飞地”园区共建。引进融达锂业、国创城公司2000万安时钛酸锂电池等进驻甘眉、成甘“飞地”园区,企业利用甘孜水电和矿产等方面资源优势,就近取材节省成本、提升效益,甘孜获得企业税收和就业岗位利好,实现政企互利多赢。

四是“收益”联结扶贫。援建石渠县邓玛观光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实现40个贫困村入股,吸纳5万农牧民群众分红盈利,部分农牧民月均增收3000至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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