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于立法》TRF重创经济 问题不在修法 社会与法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1-02 08:21:18  评论(/)

TRF风暴自2014年爆发已2年有余,迄今仍持续延烧中。投资人损失惨重,银行亏损也破表。为避免雪球愈滚愈大、不可收拾,行政单位已重惩相关银行,要求银行与投资人协商和解。事实上,并无济于事,损失不断扩大中。

其实,TRF风暴早有迹可寻。包括韩国、马来西亚、印尼、印度、香港及巴西等地区,都因TRF等类似商品交易而重创。台湾却无视于此,在2006开放八大工业国货币TRF后,再开放人民币TRF。

尤其,在银行理专推波助澜之下,投资人因期待人民币升值而加码投入,却因人民币持续惨跌,导致投资人亏损扩大。又因台湾中小企业参与者众多,更让台湾经济雪上加霜,一发不可收拾。

由于TRF为高风险、高复杂*及高度专业*的金融商品,除金融“专业投资人”外,一般民众难以理解其风险,再加上银行理专强调高报酬、低风险的强力推销下,消费者自然不疑有他而纷纷投入。

TRF是金融机构为避险所设计的高风险金融商品,又有银行业者悉心规画的不平等契约保障业者,投资人难与银行抗衡。虽然《金融消费者保护法 》明文规定,消费者得申请调处、仲裁或诉讼,但救济管道旷日费时,除缓不济急外,具备相关知识得裁决者,更是寥寥无几,而难有所为。

金融风暴接二连三,而每一次风暴后,行政与立法机关总会跳出来修法。其实,问题不在修法,而在及时、正确且完整的资讯揭露、严格执行法令并控管银行理专。

值此国际政经局势不明、台湾经济难以突围之际,政府应避免猎杀投资人的衍生*金融商品四处流窜,或至少让银行因避险而设计的高复杂*、高风险*金融商品交易,局限于金融或投资专业机构,以降低台湾金融交易风险、稳定投资人的信心,并建全台湾金融制度。

而且,在台湾人口老化、劳动力降低、人才与技术纷纷外流、经济低迷又乏国际认同的今日,至少行政单位应确保台湾人辛苦累积的积蓄,不致于因制度缺失或执法不力,而毁于一旦!

作者介绍:李贵敏,曾任第八届立法委员,现任金典法律事务所所长,兼任交通大学科法所副教授、东吴大学EMBA副教授。热情活力十足的她,专注于公共事务的立法正义,现更与卡优新闻网合作,将其理念、思维与情感,透过文章与国人沟通、分享。

《本专栏固定每周二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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