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实质*结束经贸合作协议谈判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商务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10-01 13:14:33  评论(/)

10月1日,中国商务部部长钟山在杭州与欧亚经济委员会贸易委员尼基申娜举行会谈,就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协议谈判深入交流,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署了《关于实质*结束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协议谈判的联合声明》。王受文副部长参加会谈。

2015年5月,习近平主席与俄总统普京在莫斯科签署《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的联合声明》,宣布启动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方面的协议谈判,这是进一步推动经济全球化发展,加强区域经贸合作的重大举措。

2016年6月25日,为落实领导人声明,商务部与欧亚经济委员会签署《关于正式启动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协议谈判的联合声明》,正式启动谈判。

协议历经五轮谈判、三次工作组会和两次部长级磋商,范围涵盖了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知识产权、部门合作和政府采购等10个章节,包含了电子商务和竞争等新议题。

中国与联盟及其成员国互为重要合作伙伴,经济互补*强,贸易合作潜力巨大。协议的签署将进一步减少非关税贸易壁垒,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营造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与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促进与欧亚经济联盟及其成员国经贸关系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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