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个人所得税真的要改革么?现在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会是多少呢?此次改革将会带了哪些变化,大家都将是今年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受益人。
今天上午8:50,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财政部部长肖捷,副部长史耀斌、胡静林就“财税改革和财政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在回答个人所得税征税模式改革问题时,史耀斌副部长表示,此次个税改革有两大内涵值得关注:一是提高起征点,二是增加专项扣除。
Q: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提高个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的扣除,进行合理减负,大家听了这个消息之后都非常高兴。请问,您能否详细介绍一下这项工作的相关的工作计划?
史耀斌:首先,我想和大家解释一下,做一个概念上的解释。就是目前大家都非常熟悉,工资薪金的所得有一个起征点,实际上我们在税收的术语上叫“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听起来很别扭、很专业,起征点就比较通俗,现在是每月3500元,超过3500元以上根据超额累进的税率安排进行征税。
实际上除了我们现在耳熟能详的起征点之外,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上还有一些扣除的安排,比如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在一定的限额以内的比如说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等等,这些都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另外我们还会适时推出商业养老保险的税前扣除政策。这些税前扣除的因素安排,再加上我们税收起征点,都是我们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所应该享有,而且已经在享有的权益。所以,我们现在能够扣除的除了起征点之外还有这么多的税前扣除安排。这是我想跟大家介绍的。
正如刚才你所提到的,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里讲到要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而且要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等专项费用的扣除。从《政府工作报告》中我们就可以看出来,这一次的个人所得税改革至少有两大的内涵值得我们关注,也是我们大家都非常关切的。
一个是提高起征点,怎么样提高起征点,刚才您提到提高到什么程度,我们会根据居民的基本生活消费水平的变化来确定,并且提出一个提高起征点的建议,一个政策性的建议。这是第一个内涵。
第二个内涵,我认为更是前所未有的,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增加了专项扣除,而且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里提出首先选择的重点就是子女教育、大病医疗,老百姓最急需最关切的。当然,我们还会根据实际的情况来最后具体确定专项扣除项目的规模和数目。除了这
两个大的内涵之外,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还要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税的模式。我们现在的个人所得税是属于分类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模式。这次改革我们会将分类税制转化为建立起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这也是世界上通行的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模式。我们会将一些劳动性的所得,比如说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等这些劳动性的所得,我们首先把它作为综合所得合并起来,然后再确定一个基本减除费用,大家称之为起征点,再进行征税。
为什么要这样做?就是能够更好的体现税收公平,体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因为改成综合与分类征收的税收模式以后,这些综合性征税的项目会按年汇总来进行综合征税。
接下来,我们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加快启动税收改革方案,同时启动个人所得税的修法。因为刚才我提到,所有的这些进行改革的要素都会通过个人所得税税法的修订才能够把它最终确定下来,因为个人所得税是个人所得税税法,草案确定下来以后,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照程序进行审议,审议以后来组织实施。
所以,我们相信通过建立和逐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再适当的增加专项扣除的项目,这样就能够使我们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税负更加合理,同时也使得个人所得税作为能够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积极效应能够更好的把它显现出来。
人民日报人民时评:个税改革,关注“账面”更关注“全面”
今天,政府工作报告中一句“将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引来广泛关注。从民间广泛提议到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新一轮提高个税起征点的靴子,或将落地。
每一次提升起征点,都会惠及不少人,但随着全社会收入水涨船高,优惠面又会不断缩小,这是一个螺旋上升的过程。7年没调起征点,壮大的中等收入群体又有了新的“税收焦虑”。焦虑就是焦点。这届两会上,越来越多的代表委员聊起个税那些事儿。丁磊委员“晒”了员工账单,董明珠代表算了家庭教育账,都关注着个税起征点,指向公众的收入和生活水平。
据财政部统计,2017年个人所得税同比增18.6%。个税增速连年跑赢人均收入增长,这一方面说明更多中国人富起来了,个税税基不断扩大,同时也在提示:要实现调节收入的初衷,个税税制应该与时俱进。
纵观历次个税起征点调整,将扣除标准与城镇居民住房、教育、医疗等情况结合起来考虑,保证普通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受影响,是确定起征点的基本考量之一。这一次,则更进一步。“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的新提法,也意味着或将有范围更大、实惠更多的个税抵扣。
事实上,一部个税起征点的调整史,就是一部中国人逐渐富起来的历史。1980年,改革开放伊始,个人所得税起步,当时的费用扣除额标准是800元。但彼时,我国职工月平均工资才64元左右,交税的主要是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到了1993年,国内公民正式开始交个税,但月薪能达到800元的也不过1%上下。但到了2004年,60%的人月薪达到800元以上,正是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助推了经济高速发展,也让个税改革驶入快车道,才有了2005年、2007年、2011年三轮密集的个税调整。
这一次,个税起征点能提到多少?答案还没揭晓。根据税收法定原则,调整起征点必须进入立法程序,需要科学论证,也会根据征求意见适当调整。但根据以往经验,可以确定的是:交纳个人所得税的人群将减少不少。比如2005年个税调整后,当年征税人群减少到26%;2011年,纳税人群降低到7.7%。还可以确定的是:交的税少了,钱袋子鼓了,消费自然更有底气。起征点的提升,将直接刺激消费、拉动内需,也能间接增加对劳动者的激励,提升就业率。
起征点的提升,无疑有助于中等收入群体的壮大,但值得重申的是,分好财富的蛋糕,起征点并非提得越高越好,而应在公平与效率的最优解处下刀。一方面,国家财政与个人财富之间需要平衡,国家财政是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某种意义上讲,把税金花在刀刃上,惠及全体人民,比收税更为重要;另一方面,为了让个税真正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起征点也需要根据居民收入水平科学理性确定,让实际经济福利向中低收入者倾斜。除了调准个税起征点,落实个税抵扣,乃至降低间接税税率,都十分重要。
总而言之,财税体制改革不是解一时之弊,而是着眼长远机制的系统性重构。更精细地计量公众真实可支配收入,让征税关注“账面”,更关注“全面”,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才能有更坚实的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