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香港业界组成的“共享经济联盟”发表政策白皮书,建议政府为短期民宅设立注册制度,与屋主同住的民宅只需简单注册,设立最少的限制;而非与屋主同住的民宅,需要指定的物业管理人,负责租务运作;不论屋主或物业管理人都必须接受有关管理民宅运作的培训;并只限私人住宅物业用作民宅,公屋、未补价居屋或商用物业不能注册为民宅。
白皮书解释,民宅与多房间的酒店或宾馆不同,一般不会全年365天都营运,而民宅只提供一至两间房间,甚至只提供梳化给住客,所以不应由《旅馆业条例》规范。白皮书指,目前香港所有住宅,本身都是根据一定的防火、建筑物安全和卫生标准而兴建,政府只需要为民宅营运,在防火、建筑物安全和卫生上,订立最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