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自然保留区请依法申请 新竹林管处:已有裁罚案例,切莫心存侥幸!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yam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3-03 15:51:39  评论(/)

新竹林区管理处与内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总队第五大队新竹分队执行“插天山自然保留区”例行*稽查工作时,于105年1月3日查获吴姓民众违反《文化资产保存法》第84条第2项规定,未经申请许可擅自进入,依法开罚新台币3万元罚款。

“插天山自然保留区”设立宗旨,系保存其内自然纪念物-台湾山毛榉及原始森林生态系,依据《文化资产保存法》第84条第2项规定,为维护其原有自然状态作进入许可之管制。

新竹林管处提醒民众,插天山自然保留区管制工作自99年开始宣导,并自101年建置线上申请系统后,落实管制工作。实施至今大部分民众均能依法申请进入,当地的生态环境因登山活动劣化之情形也逐步改善,然而还是有少数民众未经申请擅自进入,并依据《文化资产保存法》第98条第3款处以新台币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缓!罚责不轻,新竹林区管理处呼吁大家切勿以身试法。

民众若欲进入自然保留区,可依《申请进入自然保留区许可办法》第2条第3款环境教育需求,于林务局“自然保育网”下“自然保留区暨自然保护区进入申请系统”透过网络申请,由系统自动抽签并通知结果,另每年9至10月份为台湾山毛榉图片飘落期,为确保其自然更新,将封园不开放进入。

若有其他申请及保育问题,可以拨打咨询电话: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林务局新竹林区管理处 03-5225201 洽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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