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充逾期瓦斯钢瓶 煤气行老板送办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yam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3-11 12:25:58  评论(/)

嘉义县朴子市一家煤气行老板为规避瓦斯钢瓶检验费,竟自行使用逾期的不合格瓦斯钢瓶装填,今天被嘉义县调查站以欺诈罪嫌移送法办。

嘉义县调查站指出,63岁的陈姓煤气行老板,为了规避每支新台币210元的瓦斯钢瓶检验费用,竟在废弃鸡寮擅自装填瓦斯,由于有引发公共危险之虞,昨天下午由调查站查获。

调查站干员指出,陈某先向液化石油气分装场购买50公斤装的瓦斯后,再载运至偏僻的废弃鸡寮,以罐装抽气马达将50公斤重的瓦斯,分装到20公斤装的不合格瓦斯钢瓶中,再卖给消费者。

陈某坦承,如果消费者会注意钢瓶检验日期,他就贩卖合格钢瓶填装的瓦斯;如果是独居老人或使用瓦斯量较少的客户,他就贩卖逾期的不合格钢瓶装瓦斯。

调查站昨天会同消防、县府人员前往废弃鸡寮查缉,当场查扣50公斤装瓦斯钢瓶33支、不合格的20公斤重逾期瓦斯钢瓶96支,以及抽气马达、罐装管线、磅秤及进销货帐证资料等证物。

干员表示,政府为维护瓦斯使用安全,明令规定瓦斯钢瓶必须定期送验,以免开关松脱或钢瓶锈蚀造成漏气,但仍有少数不肖业者为节省检验费用,使用逾期钢瓶,此举已触法。

陈某坦承,他自民国103年起,每天大约贩卖不合格的20公斤装逾期瓦斯钢瓶5、6支,每月大约卖出近200支。案经嘉义县调查站侦讯后,今天依欺诈罪嫌移送嘉义地检署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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