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眼/目的取悦客人 酒女无“公然”犯意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3-16 08:58:12  评论(/)

女子在包厢**跳热舞,业者究竟会不会成立妨害风化罪?北部一名检察官说,早年办案证据采用宽松,业者被起诉的居多,近年受到司法判决无罪影响,有些检察官才会改采相对严格的证据法则办案,印象中已有不起诉处分的案例。

刑法妨害风化罪章有关公然**罪规定,意图供人观览,公然为**之行为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罚金,违法要件是“公然”,端看行为人有没有使不特定对象得以见闻,来作为是否成立犯罪的依据。

一名资深检察官表示,早期检察官看包厢有无上锁、包厢是否封闭等客观证据,如果包厢无锁让服务生可以自由进出,又或者包厢房门上露出一个透明可以窥视的孔,检察官即定义跳舞的场地是不特定人可以进入且可以共见共闻,据以将业者起诉。

近来,检察官改采严格证据主义,认为舞者是为求得酒客打赏的小费,诉求的对象特定,且舞者主观上也缺乏提供不特定人观览身体的意图,纵使服务生进入包厢递毛巾、送酒水,其实也不是她们想取悦的人,因此认定舞者未达违法要件,业者于是被处分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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