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父名订票 她遭移送不起诉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3-24 07:32:10  评论(/)

张姓女子涉以亡父名字上网订台铁车票达16次,被铁路警察局依伪造文书罪嫌移送法办。检方调查,盗用他人资料订票,犯铁路法属行政罚范围,另张女订票时父亲未往生,获父亲同意才订票,予以不起诉处分。

不起诉书指出,34岁张女自前年12月底至去年3月间,在七堵区住处用手机上网,盗用亡父名字、身份证字号,登录台铁系统订火车票,次数高达16次,被铁警局花莲分局查获,依伪造文书罪嫌移送地检署。

检方调查,张女平时在工厂工作,因多次订台铁车票未拿,被停权不得用网络订票,才会用父亲名义订购车票,从基隆搭车至罗东找男友,订票时也取得父亲同意。张女到庭时,表示不知用家人名义买票触法,神情惊惶失措,检察官另传张母出庭作证,确认张女未任意使用父亲个资。

检方指出,张女订票时父亲仍健在,直至去年4月才往生,和铁警局移送案由不符。另使用虚伪资料订票,是违反铁路法,属于行政罚范畴,目的是为避免黄牛大量买票牟利,未涉刑法,予以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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