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同事酒宴后出事故身亡 家属起诉酒友索赔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北京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5-11-16 16:59:31  评论(/)

张某与被告李某、蔡某、刘某、孙某、朱某、孟某、殷某等7人为多年同事,因朱某儿子复员归来摆酒庆贺,众同事一起到朱某家预定的饭店聚餐。聚餐后张某独自开车离去,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身亡。其家属诉至顺法院,向当天同桌吃饭的同事和聚会组织者朱某索赔十万元。

张某家属诉称:2015年8月6日,因张某同事朱某儿子复员归来,在朱某的组织下,张某与其余同事一起到某饭店聚餐庆贺。张某与除朱某之外的六被告同桌吃饭,期间多人饮酒。饭后其余同桌者先后离开,张某最后一个离开饭店。张某离开饭店开车到顺密路段,逆行到对面车道,与一大型货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张某死亡。经顺义区公安局交警队认定,张某酒后开车且逆行,应负主要责任。因张某死亡造成其家属精神、经济上的损失,经多次协商无效,故诉至法院,要求七被告共同赔偿损失10万元。

七被告共同辩称,张某是成年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自己在酒席上喝酒,与七被告无关。且同桌一起吃饭的都离开了,张某自己还在吃饭,后面发生的事情七被告也根本不知情。

11月18日(周三)下午14时,在顺义法院李遂人民法庭第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tags: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