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妇喝农药死亡…难认意外 保险免赔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4-03 08:32:43  评论(/)

廖姓农妇喝农药死亡,检方相验后载明死因是“误饮农药”,家属向保险公司请领百万元保险金遭拒,提起民事诉讼。一审认为是意外致死,判保险公司败诉;二审以廖喝农药处不在农田、曾有轻生念头等,认定是自杀,改判保险公司胜诉,全案确定。

六十多岁廖姓女子住云林,有轻微失智。前年八月,她被发现在住处附近的马路旁喝农药,警方获报赶到将她送医不治。

检察官相验认定为“误饮农药”,家属以意外死亡为由,申请保险金理赔被拒,提起民事诉讼。

云林地院函询云林地检署厘清检方判断“误饮”原因,云检回复,警员到现场时见廖妇拿着农药瓶还要再喝,神情好像很口渴,不像自杀,加上检察官勘验该瓶农药无刺鼻味、有淡淡果香,研判因天气炎热,廖妇口渴而误饮。一审法官因此认定廖的死亡符合保险契约“意外伤害事故”,要给付保险理赔金一百万元。

保险公司上诉,台南高分院认为,廖妇所喝的农药容器和一般饮料瓶不同,且她常下田工作,对农药很熟悉,喝农药处也不是农田,难认是意外。廖妇有主动脉剥离等病史,曾有轻生念头,判定廖妇喝农药自杀,保险公司免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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