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钱弑母“有可能教化” 逆女与夫无期刑定谳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5-05 07:36:49  评论(/)

蔡姓女子和曾姓丈夫缺钱花用怪罪母亲,杀害母亲后弃尸大海,最高法院虽认为两人毫无悔意,但审酌蔡女成长过程、曾在学成绩优良,认定有可能教化,昨天判处两人无期徒刑定谳。

一、二审依杀直系血亲尊亲属罪判蔡女无期徒刑,另依杀人罪判曾男死刑。更一审认为曾男大学毕业、少校退伍,高中德育及群育成绩优良、大学操行成绩良好,从军期间多次获嘉奖、记功,有教化可能*,改判无期徒刑;蔡女年幼时,父母为了全心照顾罹患血癌的幼弟而将她交由外婆照顾,蔡女从小孤独无依、认识曾男就极度依赖且言听计从,仍判蔡女无期徒刑。

最高法院认为更一审的判决没有违法或不当,昨天驳回两人及检察官上诉,全案定谳。

判决指出,34岁蔡女是独生女,赴新西兰留学后,与长她二十岁的曾男交往;蔡女的母亲极力反对两人在一起,母女结下梁子。两人返国后没有固定工作,数次到超商偷东西吃,蔡女因此遭羁押,并将生活困境怪罪蔡母。

蔡女2011年底向母亲借30万元,她父亲转帐30万元交付,但蔡女两天后又开口要100万元,蔡母这次拒绝给钱。蔡女和曾男认为杀害蔡母才能突破困境,于2012年5月1日“回家”,由曾男持电击棒电晕睡梦中的蔡母,拿胶布黏贴蔡母口鼻致呼吸衰竭死亡,再合力把尸体装入黑*大型垃圾袋,丢到花莲丰滨乡大海。

目前两人被羁押在花莲看守所,前年母亲节前登记结婚,当时蔡女的父亲难过表示:“我无法祝福他们。”

根据看守所秘书罗邦发表示,两人还不知道此讯息,蔡经常对管理人员吼叫,只要不顺他们的意就提告,所以看守所中的人尽量不接触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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