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江苏省检察院通报查办未成年人犯罪情况。据介绍,江苏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人数逐年减少。2014年同比下降6.08%,2015年同比下降14.73%,今年1-4月同比下降11.48%。但检察官表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值得引起关注。
首先,未成年犯罪主体呈现“三个多数”现象。一是低文化程度占多数,二是非户籍地作案人员占多数,三是农民和无业者占多数。
其次,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侵财类、暴力*犯罪占比较大,毒品犯罪人数增多。
最后,共同犯罪案件占据一定比例。
江苏省检察院还遴选了近年来办理的9起涉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请承办检察官和法学专家逐一评点。
典型案例评点
案件回放
去年3月31日晚,李征琴认为养子施某某考试作弊、未完成课外阅读作业且说谎,先后使用抓痒耙、跳绳对施某某进行抽打,造成施某某体表分布范围较广泛的挫伤。经鉴定,已构成轻伤一级。去年9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征琴有期徒刑六个月。
检察官说
李征琴用错了教育方法
承办李征琴案的是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检察官颜伶俐。颜伶俐说,当时网上满是对李征琴的谴责和谩骂,“所以,我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李征琴是否真的如网友所言,是一个歹毒的恶母”?
第一次讯问时,李征琴一度沉浸在和孩子相处的回忆中。随着讯问的深入,颜伶俐和李征琴谈到为什么要打孩子,并且打得那么重。这时,李征琴的情绪开始失控,从小声啜泣直至嚎啕大哭:“我为了孩子付出那么多,生活上无微不至,学习上精心辅导,为什么孩子还是考不好,考不好还要撒谎骗我,这是我万万不能容忍的!”
“客观来说,李征琴不是一个恶母,是一个用错了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的母亲,直至构成刑事犯罪。”颜伶俐这样评价李征琴。颜伶俐一直记挂着孩子,“我们欣喜地看到,孩子的状态越来越好,和亲生母亲的关系也越来越亲密,期中考试还取得了好成绩。”颜伶俐说。(陶维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