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员转置不利政府帮忙擦* 远通电收:莫须有罪名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8-19 12:36:51  评论(/)

国道收费员自救会抗争2年多,终于在本月16日有所收获,行政院宣布将“专案补贴”,由交通部、劳动部及远通公司共同筹款解决,有名嘴批评“收费员补偿,政府帮远通擦*”,远通电收今(19)日表示,对于收费员转置该公司已穷尽最大努力,对于这样莫须有的罪名,远通电收承担不起。

远通电收发言人蔡佑吉表示,远通电收转置收费员的努力已被政府及法院认可,且转置关怀没有停止,而收费员争取未适用劳基法的年资补偿,属政府法令规定之认定议题,并非远通电收民间公司所能提供协助。

远通电收今提出4点声明:

一、 整体转置工作已被高公局认定及法院判决认定完成契约。远通电收为协助收费员转职,已经办理88场说明会(包含转置说明、教育训练、职涯发展辅导等),目前945位收费员中已有近800人领取5个月转职补偿或接受就业安排,另有约150位因已自行就业,或认为就业安排不符合个人期待,甚至完全不回应就业安排,远通电收难以协助。

二、 远通电收于履约后配合高公局对收费员之额外关怀从未停止,对于收费员年资补偿方案,只要合情合理合法,远通会配合政府。

三、针对部分名嘴误解认为收费员96年以前一年一聘年资应由远通买单,远通表示, 政府制定ETC BOT案时,依法律及前例并无约聘雇人员(包括一年一聘之收费员)年资补偿问题,远通电收没有概括承受的问题;此外, 收费员向政府要96年前(含96年)年资是近一年来的抗争诉求, 目前国家也并无法源可以溯及处理。

四、 有名嘴表示“为何不帮前朝政府解决年资,而要帮现在政府解决?”远通电收回应,一直都有持续关怀收费员的转职问题,即使已经完成并经认可,但还是持续协助没有停止,因此并没有帮谁不帮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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