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委员会新住民代表未达三分之一 议Y忧难达需求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9-20 23:31:50  评论(/)

▲桃园市议Y林政贤认为新住民事务推动委员会设置规定中,新住民代表仅设置3到5人过于太敷衍。桃园市议Y今年提案建请市政府设置新住民专责单位,民政局7月13日核签,研拟筹组成立桃园市新住民事务推动委员会。20日民政局工作报告,市议Y林政贤针对新住民事务局设置要点提出多项问题包括工作报告不见新住民相关业务内容、委员会相关预算未编列、一年开两次会太少?以及新住民委员会中新住民委员不到三分之一等问题。另外也点出,新住民事务委员会设置要点第二条与新北市新移民委员会9成几乎相同,建议市府应该要有创新思维及执行方向。

依据桃园市新住民委员会设置要点,新住民事务委员会经费将先由民政局相关预算支应,每年开会二次,必要时开临时会议;委员部分设置19至23人,任一*别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召集人由市长郑文灿兼任,副召集人则由任一副市长兼任,其余委员则安排由中央机关人员、业务机关首长、专家学者三人至五人;新住民相关团体代表三人至五人。

“新住民委员会中的新住民不到三分之一,这样是否太敷衍?”市议Y林政贤说,这样不仅无法确切知道新住民需求、也无法发挥委员会功能。

民政局解释,新住民事务有许多面向,目前由各局处分工办理,教育局、社会局等都有专责单位接洽,各专责单位基本上是专业分工,因此在成立委员会时,算进委员名额内的都以各领域专业率先做考量。

至于每年召开委员会次数,原则上可增加,但至少要两次。另外对于预算编列部分,碍于签呈日期无法在今年完成,相关预算仍由民政局支应。

民政局指出,目前新住民事务委员会主要还是统筹领导单位,负责承办新住民大大小小相关事务;但专业事务部分还是以各幕僚单位专业分工,从另一角度观点来看,能让新住民快速融入台湾社会,不分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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