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苗警合力破获掳人案 赏罚分明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9-26 18:31:19  评论(/)

苗栗县于月初发生随机掳人案,无业男子张○裕于9月初开车到苗栗,随机强拉1名刚下课的国三女生上车,所幸女学生机警诓称内急趁机逃离请店家协助报警,张嫌犯案后南下彰化县躲藏,苗栗警方按图索骥并请求彰化警方支援协助侦办,彰苗警察联手于2天内将张嫌逮获。

苗栗县警察局针对破案之奖励,业协调彰化县警察局敲定,予最出力人员苗栗县警察局侦查佐薛世贤、彰化县小队长许弘志各予记功二次,另苗县记功一次二人,彰县记功一次一人,嘉奖二次苗栗5人,彰县4人,嘉奖一次苗栗17人,彰县3人,奖励分配之原则为苗县三分之二,彰县三分之一。

惟跨区办案漏未通报者,苗县则予苗栗分局小队长刘○○申诫一次处分,另其率队至彰化逮捕人犯予以记功一次奖励。

台湾交通便利,歹徒跨县市犯案已成常态,张嫌为云林人,现住彰化,于9月5日16时55分掳人,控制小孩1小时之后,小孩机警脱困,30分钟内张嫌已离开苗栗,1小时左右即到彰化,在歹徒借着便捷的交通快速流动犯案,幸好彰化警方热情与专业的帮助才能在1天半内迅速破案,安定了全台湾父母的心。当然在过程中仍有一些瑕疵,在警政署的指导下,我们将使歹徒更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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