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柱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顺利执结申请执行人冯某与被执行人谭某物权保护纠纷案,为这起前老丈人与前女婿之间的“骨头案”画上了圆满句号。
冯某与谭某原为翁婿关系。2015年,谭某与冯某之女离婚,谭某以婚生女谭某某应享有冯某房屋权属为由拒绝搬出,为此曾经的老丈人与女婿撕破脸,最终对簿公堂,冯某遂要求谭某搬出自己所属房屋。
2016年6月,法院依法判决谭某在判决生效之日30日内搬出冯某所有的房屋,谭某拒不履行。随后冯某向石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受理后,石柱法院依法向谭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公告,责令其限期腾退、返还涉案房屋。但谭某拒不履行腾房义务。为体现法律权威,保障冯某的合法权益,石柱法院遂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实施强制搬迁。
今年以来,石柱法院倾全院之力,打好“执行牌”,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活强制执行措施,努力将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变为看得见、摸得着的“真金白银”,杜绝法律白条。一年来,全院执结案件1248件,兑现标的额4701万元,拘留52人次,搜查28人次,罚款3人次,召开执行专题新闻发布会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