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有个团伙非法倾倒建筑泥浆万余吨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好玩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1-16 21:10:46  评论(/)

团伙非法倾倒的建筑泥浆。

团伙非法倾倒的建筑泥浆。

嫌疑人指认现场。

2016年11月,有市民反映银湖街道北渠突然出现浑浊现象,怀疑有人在北渠附近偷倒建筑泥浆,导致泥浆水流入北渠。

富阳公安环食药大队迅速反映,展开调查后发现,除了银湖街道,东洲、灵桥、大青等地相继被查出有人非法倾倒泥浆。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随着调查深入,一个分工明确,形成完整产业链的非法倾倒建筑泥浆团伙渐渐浮出了水面。

经过警方一个多月的专案侦查,非法倾倒建筑泥浆团伙12人中,以吴某为首的3人最终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批捕,这也是浙江省首宗以刑事手段打击偷排泥浆的犯罪案件。

北渠是银湖街道一条重要的河道,在辖区流程9公里,经富春街道注入富春江。随着近年来五水共治的开展,北渠的水质越来越被重视。2016年11月,北渠部分河段水质出现浑浊,河床高起,呈泥浆状。

经过公安环食药大队调查发现,银湖街道320国道高桥段有人频繁倾倒建筑泥浆,导致泥浆水流入北渠,北渠水质受到污染。

银湖街道洪庄地块、高尔夫路地块,东洲街道码头地块,富春街道大青石矿场地块、灵桥镇杭千高速地块等也相继被发现有人非法大面积倾倒建筑泥浆,不过,非法倾倒建筑泥浆的嫌疑人非常警觉,每次总能避开城管执法人员巡逻时间。

为了揪出这群不法分子,打击非法倾倒泥浆的行为,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富阳警方成立了专案组展开侦查,掌握了该非法倾倒泥浆团伙的基本架构和分工模式。

2016年12月8日,富阳警方抓获嫌疑人11名,其中10人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当日即被警方刑事拘留,12月14日与12月20日,该案另两名嫌疑人相继落网。

团伙的总负责人和牵头人为吴某,今年27岁,临安人。2016年6月至7月,吴某同朋友所在的一家建筑工作签订合同,为杭州转塘一处工地装运、处理建筑泥浆,约定每立方泥浆价格为34元左右。

估算下来,每车泥浆水的费用,大槽罐车为2200元只2400元每车,小自卸车为1150元左右每车。按照约定,吴某向建筑公司承诺,通过正规方式处理泥浆,也就是将泥浆运输至经过正规审批的泥浆处理点进行处理。

不过,正规的处理方式,不仅对运输路线、运输量等有严格的要求,还需要付上一笔处理费,这样算下来吴某最终拿到的钱并不多。

为了获得更多的收益,吴某将泥浆处理工作交给了一名叫“阿福”的朋友,他只需要提供驾驶员和运输车辆就行。吴某给阿福大车1000元每车,小车400元每车的处理价格,截至到案,吴某共支付给阿福20余万处理费用。

那么阿福又是如何每次都能成功避开城管等部门的视线,将泥浆非法倾倒在各地呢?

据交代,阿福手下还有一批工作人员,蒋某俊、蒋某华、何某、缪某、张某等人,分别负责寻找泥浆倾倒地、指挥车辆、记账、打扫倾倒泥浆场地、望风等工作,可以说安排得纹丝不漏。

银湖街道的泥浆倾倒场地由蒋某华、何某两人负责寻找,一般他们都会找一些人烟稀少,场地有阔的位置,320国道高桥段、洪庄、高尔夫路段、舒姑垟地块等多处位置成了他们的首选。

在运输车辆从工地上装上泥浆出发后,缪某、张某等人负责在沿途接车,并向蒋某华、何某确认场地的安全,蒋某俊负责盯紧城管部门执法行动,一有突发情况立即通知缪某、张某。

工作人员的“工资”都由阿福负责,有些按天计费,300至400元每天,有些看工作量,好一些的可以同阿福分成。除了银湖街道,东洲、灵桥、大青等地,他们也以同样方式操作。

从吴某等人的交待以及相关证据,警方发现,从2016年至6月至被抓当日,吴某已经非法倾倒建筑泥浆大槽罐车155车左右,小自卸车150车左右,总共1万多吨。其中以银湖街道红庄村地块、东洲街道码头地块倾倒最为严重。

由于近年来富阳出现偷倒建筑泥浆、渣土的现象多次出现,富阳区各级城管部门也一直保持高压打击态势。2016年,城管联合交警、路政、运管、公安等部门开展8次联合整治,出动人员2000余人次。共查处工程渣土及抛洒滴漏类案件包括偷倒泥浆案件329起,罚款140万元。

但是,对于吴某等清洁恶劣的偷倒行为,仅仅通过扣押车辆,向责任人、责任企业行政处罚的方式已经无法达到惩戒的目的。

在将吴某等人抓捕到案后,警方已经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将吴某等人刑事拘留。根据相关规定,污染环境罪的具体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警方在对偷倒的泥浆进行鉴定,为普通污染物,并不是属于有毒有害物质,因此无法构成污染环境罪的要素。

然而,泥浆非法倾倒不仅影响水质安全,还会掩埋河道、堵塞涵管,对汛期排涝也会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建筑泥浆非法倾倒严重破坏城乡环境、有碍观瞻。富阳区委区政府多次强调,城乡环境面貌是一个地区的脸面,反映了地方经济状况、社会文明程度、群众精神风貌,富阳要全面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推动城乡形态转型。而吴某等人偷倒泥浆数量多、范围广,对城乡环境以及老百姓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因此,有必要对该团伙进行刑事打击。

为了严厉打击非法倾倒泥浆、渣土等污染环境的行为,富阳公安法制、治安等部门联合,通关参考国内相关案例处理方式,认为犯罪嫌疑人吴某等人非法倾倒泥浆,数量较大,造成倾倒地附近涵管堵塞、庄稼损失、池塘淤泥堆积等,应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为此连日搜集了大量证据,对320国道高桥段,银湖街道洪庄地块、高尔夫路地块,东洲街道码头地块,富春街道大青石矿场地块,灵桥镇杭千高速地块等涉及4个乡镇街道9处非法倾倒泥浆地块造成的损失进行价格鉴定,总价值为35.7万元,远远超过了刑法对于损坏财物罪5000元的立案标准。

1月13日,该团伙以吴某为首的3人被依法批准逮捕,其余9名人员被依法采取保候候审强制措施。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警方也提醒,还未到案的涉案人员,请及时到公安机关自首。

tags:批捕   泥浆   杭州   团伙   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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