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尚知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但是2个村民偏偏为了一点眼前小利,竟然偷偷到他人承包的水库中电鱼。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水西派出所查处2名用电击捕鱼的违法人员,既维护了群众的鱼塘财产,也防止了违法行为人对生态资源和环境的破坏。目前,谭某和阮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3月23日21时许,水西派出所接到某水库承包人报警称:有人在其承包的水库中电鱼。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正在电鱼的2名男子谭某和阮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并现场扣押了电鱼工具。
经查,当日傍晚,谭某邀约阮某去电鱼,2人趁夜幕降临,驱车来到辖区某水库附近,用事先准备好的电鱼工具,到水库边上的浅水区域进行电鱼,电得鲫鱼、鲤鱼、鲶鱼等共计79斤,价值400余元,2人均对非法电鱼的事实供认不讳。
办案民警温馨提示,古人说得好: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初春时节,大家本不应到水塘小溪中电鱼,若在他人承包的鱼塘或水库边电鱼,更易产生纠纷或涉嫌违法。(邬国全报道)
村民电网捕鱼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