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诈骗所得仍受雇取现 漳平一男子获刑六年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中国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4-17 20:00:09  评论(/)

为了牟取非法利益,明知是他人诈骗犯罪所得,仍将赃款通过自动取款机,蚂蚁搬家式将赃款分批转走、取现。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17日披露,该院一审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漳平市公安局依法扣押的赃款人民币40.5万元,由漳平市公安局按相应数额比例退还给被骗的受害人。

2016年3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刘某某明知系他人诈骗所得,为了每天200元的报酬,仍接受刘某(另案处理)雇佣,多次在漳平城区各银行ATM机持本人及多张非本人身份证明开设的信用卡,帮助他人转账、取现,共计人民币618.98万元。5月3日下午,被告人刘某某在漳平市某店铺内被漳平市公安局民警抓获,并在现场查扣U盾、手机、银行卡及赃款人民币40.5万元。

tags:诈骗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