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文件:农办议〔2017〕171号.CEB
张八五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扶持宁夏加强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保监会,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相关政策
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完善扶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技推广服务政策措施。
一是启动基层农技推广改革创新试点,探索农技人员开展有偿服务。
2017年农业部决定在包括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在内的部分地区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试点,重点探索鼓励农技推广机构与经营*组织融合发展、鼓励农技人员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技术合作、鼓励农技人员创新创业、完善基层农技推广考评激励机制、健全基层农技人员聘用培训机制、拓展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服务功能、建设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农技推广服务联盟、支持市场化农技推广服务主体发展等八项内容。其中,重点探索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获取合理报酬的新机制,鼓励农技推广机构与经营*组织融合发展,鼓励农技人员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技术合作,鼓励农技人员创新创业等内容。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有关部署和要求,跟踪调研基层农技推广改革创新试点有关情况,总结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获取合理报酬的经验做法。
二是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
近年来,中央财政持续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在一些省份开展了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形成了农业生产托管等直接服务农户和农业生产的多种有效形式,对于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地”等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农业生产托管是农业服务业直接服务农户的主要形式,规模化的农业生产托管是服务规模经营的主要形式。据初步调查,截至2016年底,全国超过四分之三的省份开展了农业生产托管,其中内蒙古、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等省份的托管面积均超过1000万亩。近日,农业部、财政部印发《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指导意见》,进一步总结推广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经验。下一步,我们将加快培育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创新服务机制和手段,鼓励开展多层次的示范创建,培育一批托管服务骨干力量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关于加大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支持
近年来,财政部、保监会等从项目资金、保险金融等方面对宁夏区的相关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一是中央财政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提供政策资金支持。
2015年,经报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31号),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对象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在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项目中,可以采用“先服务后补助”、提供物化补助等方式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也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在粮食生产托管服务、病虫害统防统治、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引入社会化服务主体,支持符合条件的经营*服务组织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各地可以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统筹项目资金用于支持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二是保监会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提供保险支持。
保监会高度重视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工作,指导保险公司不断加强农业保险产品和服务供给侧结构*改革,提升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水平与能力。2016年2月,保监会、农业部联合召开保险服务农业现代化座谈会,明确提出农业保险应以服务农业现代化为重点。根据会议精神,保监会引导行业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特点,开发新产品、打造新模式,截至2016年末,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险业务已覆盖全国所有省(区、市),保险规模约103亿元,提供近6445亿元的风险保障,开发64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属保险业务,覆盖包括玉米、水稻、小麦、奶牛、生猪等传统品种以及鸡、露地蔬菜、水产养殖等地方特*品种,保险责任除了覆盖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病虫草鼠害、常见疾(疫)病等传统产品外,还包括价格波动风险、雇主、公众及食品安全责任等。下一步,保监会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探索以保障农民收入为导向完善农业保险制度,鼓励保险公司针对新型经营主体的特点,开发更多适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保险产品,尤其要提高对贫困地区的保障程度,扩大保险责任范围,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高新型经营主体抗风险能力。为进一步创新农业救灾机制,按照国务院部署,将在13个粮食主产省选择200个产粮大县,面向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开展农业大灾保险试点,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
三、关于加大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技术人员培训和实用人才培养
一是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
2014年开始,农业部联合财政部启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中央财政资金累计安排6470万元支持宁夏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共培育新型职业农民3.3万人。重点面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和农村创业青年,以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和专业技能为目标,开展农业全产业链培训,促进务农农民创业兴业。农业部统筹利用农广校、农业职业院校、农机化学校、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农业科研院所等公益*培训资源,发展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社会化教育培训机构,搭建起专业化、多元化相结合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平台,不断夯实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
二是创建中国现代农业校企联盟。
农业部配合教育部,依托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全国多所有关院校以及相关研究机构的100多名专家共同研究起草了适应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适合职业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的农民职业教育方案。农业部会同教育部推动创建中国现代农业校企联盟,成立了由涉农企业及涉农高职院校双牵头的现代农业、现代畜牧业、现代渔业、都市农业、现代农业装备五大职教集团。为发挥中国现代农业校企联盟的作用,农业部正在配合教育部推动联盟企业与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进行“县企合作”试点,联合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下一步,农业部将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继续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充分发挥职业院校、职教中心、技术培训学校和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作用,多渠道争取资金,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更高质量的教育培训服务。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科技教育司010—59192266
农业部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