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妹传援交价目表1年后 他被告**3次

法律法规网 作者:苏小小
来源 来源: 法律法规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12-05 11:27:48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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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法规网消息  随着网络科技日渐发达,不少人都会在线上交朋友。高雄有名男子陈某,通过BEETALK认识一位女子并见了几次面,对方不仅主动表达自己从事援交,还把价目表发给陈某,陈某觉得诡异就没再和女子联络,殊不知1年过后,他竟被告**3次,而看起来18、19岁的女子竟是个13岁初中生,让他傻眼至极!

据媒体报道,20多岁的陈某2015年9月在BEETALK认识身高163公分的女子,第1次见面就在陈某家中聊天,什么事情都没有做,第2次陈某请吃麦当劳,第3次换女子请客,表示自己刚做了援交生意赚1500元,让陈某听了很讶异,女子还把援交价码秀出来,上头写着“底价1000,下午1:00~9:00时间随你用,接吻+100(3次以上包含3次再+100)、爱抚+100、洗/泡澡+300、**+500”证明自己没有说谎。

事后,2人有约出来见几次面,但陈某觉得女子讲话颠三倒四,曾对他说“脑袋里常有一个声音说我这样很婊”,让他觉得诡异又奇怪,之后就把女子拉黑不再联络。千万个没想到过了1年,陈某收到警方发消息,被女子控告在其住处遭全****3次,陈某惊呆,到案后才发现,当年那位妙龄女子,竟是个年仅13岁的初中生。

少女清楚指出陈某家中的摆设,说他眉毛有颗痣,检方就依妨害**自主将陈某起诉。但高雄地院审理时,陈某表示少女虽能认出眉上的痣,却无法指出他双臂上1年多前刺的刺青,倘若真有**3次,少女不可能不知道。法官为此询问少女,少女不但不知道还说这根本不重要,前后供词反复且有重大瑕疵,最后因罪证不足,判陈某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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