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央财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补助政策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农便〔2018〕26号),为做好江西省2017年中央财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补助政策绩效评价工作,我办通过三方面的前期准备,有效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确保中央政策在我省的有效落实。
一、科学制定方案,合理调配人员。我办成立了以业务三处为主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严格按照财农便〔2018〕10号文件要求,结合江西省2017年中央财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补助资金量小、项目多,部分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模式等特点,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并及时下发通知到省财政厅和农业厅,明确了本次绩效评价范围及内容、评价方式、工作开展时间以及相关工作和廉政纪律要求。
二、学习吃透政策,夯实工作基础。为确保此次绩效评价客观公正,工作小组认真收集和整理了财政部和农业部印发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江西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文件,并组织全体成员集体学习,认真研究讨论,深刻理解政策内涵,确定工作方式方法,确保下一步现场工作有效开展。
三、加强沟通联系,做好现场评价。为切实做好此次绩效评价工作,我办主动与省财政厅、省农业厅沟通联系,摸清中央财政资金分配下达情况,了解全省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江西省绩效自评报告以及各县区绩效自评报告进行初步分析,结合分析情况,重点选取4个县区开展现场评价,主要包括通过政策实施取得明显成效的县区、项目建设缓慢的县区、项目建设内容较多地县区等。并与4个县区进行沟通,做出具体工作时间表,明确工作内容以及时间安排,确保整个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