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污普办启动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培训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4-10 23:06:35  评论(/)

根据《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污普〔2017〕10号),自治区污普办3月31日至4月1日在乌鲁木齐市举办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一期和第二期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简称“两员”)培训班,乌鲁木齐市两级污普办初选的322名普查员和107名普查指导员共429人参加了培训。

乌鲁木齐市是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17个试点市、县之一。试点是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第一场战役,主要是验证完善普查制度、技术规范和信息系统,为全面入户调查奠定基础。自治区污普办首先为乌鲁木齐市举办“两员”培训班,就是为了助推乌鲁木齐市按要求完成试点任务。乌鲁木齐市顺利完成试点任务将为全疆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开展起到典型引路作用。

参加培训人员在培训结束后参加了考试,考试合格才能被正式聘为普查员或普查指导员,并发给国务院普查办监制的普查员或普查指导员证,此次参加培训通过考试的人员将是自治区首批“持证上岗”的普查员或普查指导员。

自治区污普办将陆续为各地州市举办“两员”培训班,计划于4月20日前完成全疆“两员”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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