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尸案证人以为杀人取3千万美元酬劳是说笑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业电台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4-11 17:52:54  评论(/)

荃湾工厦在前年三月发生的石棺藏尸案,在高等法院续审,控方传召特赦证人何菱瑜作供,她指在2014年占领运动时,认识三名男被告,即曾祥欣,刘钖豪及张善恒,他们同属一个叫“THERE”的组织,不时在案发的“DAN6」工厦单位开会,内容是涉及怎样去贩毒等犯罪活动,每月由首被告曾祥欣给她八千元酬劳,负责纪录开会内容。她说,在2015年圣诞节后,三名被告曾讨论过杀死花名“阿J”,即案中的死者张万里,她听到首被告指,在杀害“阿J”后,组织会支付三千万美元的酬劳给行事者。何菱瑜指,她当时认为首被告所说的并非认真,所以无将这些话写下,但三被告其后在其他会议上也曾再提及这件事。

到了案发前一晚,她与男友及一批朋友外出,次日早上返回DAN6单位时,首被告对她说,正“搵紧地方杀了阿J同埋了他”,又指第三被告张善恒想到怎样杀阿J,包括用哥罗芳焗阿J及注射酒精到阿J身上。何菱瑜又说,当时更说笑指弃尸到大屿山,但强调,当时只是因为准备次日同男友去大屿山。聆讯明早继续。

tags: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