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辽阳市一位名叫周晓明的市民被3名城管打死了。之前,沈阳夏俊峰案终审刚被判了死刑。而就在昨天,湖南衡东交警打人事件刚刚登上各大媒体的头条。。。
执法人员打人事件几乎每天都在发生,暴力执法屡禁不止,这种问题最深层的原因是什么?是市民太无理取闹,还是执法者打人太过随意?有一点,我认为是不太公平的,此类案件*质的判定。
我大概看了下最近两年发生的打人事件的过程和结果,很多执法人员打人事件不了了之,或者,为打人找个堂而皇之的理由一概而过,人是打就打了,好像打人就是为了工作的需要,不打的话人家不怕你,这,或许就是他们所想的。反正打了又怎样呢?重了就上下媒体,结果还是稍稍处理一下,不痛不痒,并且,真正被媒体曝光的打人事件能有几个?而作为被打者,多数会忍气吞声,又能有几个人像夏俊峰和周晓明一样敢横眉冷对呢?而在法院和各级行政部门的眼里,案件的*质根本就不一样。执法人员打人那叫执法,只是有点儿过头,而奋起反抗那叫暴力抗法,*质就恶劣多了。
希望有关部门能从根本上改善一下这种问题,不要让社会茅盾因此而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