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打工仔自卫被判刑:6人击退24人砍刀队被判一年半合理吗

法律法规网 作者:蓝蓝
来源 来源: 聊城窝窝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2-06-10 08:14:00  评论(/)

8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湖南6民工常熟“聚众斗殴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何强等6人的上诉,维持原判。此前的4月12日,常熟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何强等6人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以及免予刑事处罚。6人及其家属在9日接到中院裁定书后,均表示不服,要申诉。2011年4月2日,曾勇等24人持砍刀闯进何强工作的公司,被何强等6名湖南籍打工者逼退。家属随后将监控预告片拍下的打斗过程上传至网络,并引起“是自卫还是斗殴”的巨大关注与争议。

2011年4月2日,6名打工仔在江苏常熟与24人“砍刀队”发生火并,打工仔一方持菜刀垃圾桶等将“砍刀队”击退。之后6人被控聚众斗殴,引起争议,律师称是正当防卫。4月12日,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6人正当防卫不成立,其中4人聚众斗殴罪名成立获刑。

3月19日起,备受关注的6名湖南打工者常熟“聚众斗殴”案重审。根据7天的庭审,双方结怨的原因浮出水面。据悉,“砍刀队”曾勇与何强所在公司老板徐建忠之间有100万的赌债。当天事发之前,双方“谈判”不欢而散,而后发生了正面的冲突。

2011年4月2日,6名外来务工人员在常熟因赌债纠纷与24人“砍刀队”发生火并,外来务工人员一方持菜刀垃圾桶等将“砍刀队”击退。之后6人被控聚众斗殴,辩方律师称应属于正当防卫,目前此案已经再审,尚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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