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病亡,四川男子将亡妻遗体存放冰棺置于客厅5个月,民政部门:遗体应交殡仪馆存放,保存期限不得超过5天。
德阳市旌阳区花景村9组一处农家小院内,打开大门,就会看到客厅内的一口冰棺,里面保存着一具女*遗体。小院的主人名叫姜茂德,冰棺内躺着的是他妻子杨会青的遗体,从去年12月19日去世到现在,杨会青已在冰棺里“躺”了近5个月。
姜茂德介绍,去年7月底,妻子杨会青查出患有血癌,他带着妻子寻遍了德阳、成都的医院,但都无法治。去年12月10日,姜茂德带着杨会青出院回到家里。去年12月19日13时许,刚刚出门办事的姜茂德,接到亲戚电话,称杨会青吐血了。他立即赶回家,当天17时许,妻子躺在他的怀中,永远闭上了眼睛。随后,姜茂德花近万元买了一口冰棺,将妻子遗体保存在冰棺内直到现在。
“爸爸每天至少要点三炷香。而且,在睡觉前,他还要在妈妈灵前和妈妈聊会天。”昨日下午,姜茂德的儿子姜春说。
昨日,德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公民在火葬区死亡后,其家属或所在单位应及时通知殡仪馆、火葬场或殡葬服务站接运遗体。同时,第十三条规定,正常死亡者的遗体在殡仪馆或火葬场的保存期限,不得超过5日。逾期应经殡葬管理机构批准。“他这个做法肯定是不得行的,违规了。”该负责人表示,他们将进一步调查此事,向当事人解释法律法规,妥善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