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已依法向东方之星号各投保人及投保单位支付9千余万元赔付款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5-06-11 09:47:28  评论(/)

 据京华时报报道,昨天,保监会通报“东方之星”理赔情况显示,经排查统计,“东方之星”客船翻沉事件中涉及的保险赔款金额共计9252.08万元。

保监会表示,经排查统计,保险业共承保失事客船船东、相关旅行社、乘客和船员投保的各类保险340份,保险金额共计9252.08万元。其中,失事客船涉及保险金额共计1570万元,人保财险重庆分公司已就船舶一切险向重庆东方轮船公司支付了1000万元保险理赔资金;旅行社责任险涉及保险金额共计1200万元;396名乘客投保各类人身保险,身故保险金额共计6169.35万元;18名船上工作人员投保人身保险,身故保险金额共计312.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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