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一铭: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是用来保护未成年人的,而不是用来包庇他们的!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5-06-25 19:04:13  评论(/)

 我认为国家应把《未成年人保护法》改为《十二岁以下儿童保护法》,十二岁以上的小孩已经完全有了法律意识,初中生高中生做出那些暴力犯罪举动完全是在钻法律给他们留的空子,坏事干尽还要说自己小不懂事,也没人奈何他们。《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保护未成年人的,不是包庇未成年人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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