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商不服毒淀粉案裁罚提告 南市府败诉

(中央社记者陈朝福高雄18日电)茂利淀粉厂2年前被台南市卫生局查出制造毒淀粉,先后开罚共新台币1800万元,厂商不服提告。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台南市政府败诉。台南茂利淀粉厂被台南市卫生局以产品检出顺丁烯二酸酐总量为51.7ppm,与政府规定的不得检出不符,以及有规避查核检验行为等,先后开罚1500万、300万元。茂利不服台南市府在刑事判决确定前裁罚,违反行政罚法的一事不二罚”原则,提起行政诉讼,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审理后,认为茂利依卫生局指示接受查核及取样送验,并无使卫生局不能查核情事,1500万元部分于刑事判决确定前开罚也违反“一事不二罚”原则。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台南市政府败诉,撤销原处分,由卫生局另做适法之处分。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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