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署表示,104年度环境教育申报作业将于1月31日截止,申报截止日虽逢假日但仍照常收件,提醒各单位尽速完成以免受罚。
环境教育法从民国100年6月5日施行,据相关规定,机关、公营事业机构、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计超过50%财团法人,其所有员工、教师、学生应每年参加4小时以上环境教育,并以网路申报方式向中央主管机关提报当年度环境教育执行成果。
“全国约有7200个应申报单位、365万人应遵守上述规定,各应申报单位应在截止日前,到环境教育终身学习网完成申报作业。”环保署补充,若申报单位未在1月31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将处新台币5000元以上至1万5000元以下罚款,并由代表权之人或负责环保权责人员接受1小时以上8小时以下环境讲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