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员会文化园区管理局于105年2月5日正式揭牌改为原住民族委员会“原住民族文化发展中心”,并布达原管理局王慧玲局长担任主任,典礼监誓人由30年前任文化园区主任秘书现为原住民族委员会林江义主委担任,显得格外有意义。林江义主委表示,30年前授命来到文化园区有如垦拓者,他带领着同仁一起栽种每一棵树、堆叠一石一屋,特别是大门前的樟树园,如今已成长茁壮为绿意盎然的大树,象征着文化园区的发展。这次组织改造历时长达五年,其协商、讨论是中央政府组织改造过程中最艰难、最复杂的机构,林江义主委盛赞首任的王慧玲主任持续不懈的斡旋与争取,终于在104年12月1日立法院三审通过,得以在今年正式改制。
“原住民族文化发展中心”王慧玲主任表示,文化园区于民国65年称为山地文化村、民国69年更名为台湾山地文化园区,民国90年起至今称为台湾原住民族文化园区,隶属机关名称虽经多次改变,但不变的是原住民族文化的质朴与美丽;期许原住民族文化发展中心改制之后的任务,就是推动绿珠雕琢六年中长程计划,不仅是台湾原住民族文化园区营运管理与游客服务面向,更要成为台湾原住民族文化研究、保存、传承与推广的能量与中心地位,并透过与原乡部落点、线、面的结合,深化与全国29座地方原住民族文化馆的连结,有效传承原住民族文化,并持续推动南岛民族国家间之互动交流,戮力实现成为世界南岛民族文化交流重镇之愿景。
王慧玲主任提及,“原住民族文化发展中心”组织的改制具有文化扎根与拓展的意义,彰显台湾作为引领南岛民族文化起源地的重镇,让世界看见、欣赏、重视,让台湾原住民族文化成为世界上一个闪耀的原住民文化(发展)中心。
组织名称变更之参考资料:
75年11月:台湾省政府成立台湾山地文化园区管理处
83年:修正名称为台湾原住民文化园区管理处
86年:改为台湾原住民文化园区管理处
87年由台湾省政府改隶行政院原住民事务委员会,名称改为行政院原住民文化园区管理局
90年:改为行政院原住民族文化园区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