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高中女老师花2580万买屋,装潢工人修缮时直言“房子倾斜太严重了”,经土木技师公会鉴定,确认房屋最大倾斜率为38分之1,不宜居住;李妇认为陈姓女屋主卖的房子有瑕疵,求偿372万元。士林地院认为李妇购买前,土木师傅就警告“横梁可能断裂”,她没听劝,有半数责任,陈女仅需赔186万。
依台北市建筑物工程施工损害邻房鉴定手册规定,若倾斜率超过40分之1,拆掉重建较安全。
李姓女老师2013年透过房仲向陈姓国中女老师买屋,她在装潢房子时,工人告知房子严重倾斜,她请台湾省土木技师公会鉴定,结果显示房屋最大倾斜率为38分之1,不宜居住、达重建标准。
李妇说,房仲在卖屋时,曾拿出921、331地震列管建筑物清册,宣称本屋不在列管范围,安全无虞。
陈老师驳斥李老师说法,称房仲带看房子时就已告知房子有倾斜现象,但不影响居住安全。陈老师也请来建筑物结构技师勘查,声明倾斜程度在建物设计的安全范围内。她说社区16栋、64户都有倾斜状况,36年来历经大小地震都无恙。
法官认为,房仲卖屋时特地提出台北市危楼清单,这不是一般卖屋会提及的资讯,可见李妇早知房子倾斜。李妇证称签约后一名土木师傅来估量,对方告诫“房间内的两支柱子都已经弯曲,横梁可能会断裂,最好不要买”,但李妇仍继续买卖也没磋商价金,过失比例买卖双方各占一半,依市价减损,判陈女需赔18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