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再准维冠假扣押 对象维持3人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yam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2-16 01:00:17  评论(/)

台南市政府昨天代理维冠金龙大楼倒塌受灾户向建商林明辉等9人提出第二件财产假扣押,台南地方法院在晚间裁准金额新台币2亿7104万元,对象仍为至今仍在押的林明辉等3人。

台南地方法院指出,昨天下午4时50分收到台南市政府代理地震受灾户提出的第二件假扣押声请,昨晚由承办的司法事务官裁定部分准许,市府并已派员领取裁定书。

台南地方法院指出,债权人以452万元为债务人林明辉、郑进贵、张魁宝供担保后,得对债务人林明辉、郑进贵、张魁宝的财产2亿7104万元的范围内予以假扣押,其余声请驳回。

台南地方法院指出,债权人并未提出证明陈姓、林姓两名维冠建设公司股东是否参与建物的兴建,对两人未就假扣押的请求及原因提出释明证据,于法有违,应予驳回。

台南地方法院指出,另外有4名债务人于本件假扣押声请前已经死亡,并无当事人能力,无可承认的行为,也不能补正,成为执行债务人于法不合,也应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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