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试点生态补偿,2月20日开始,西藏计划在3年内,投入经费4800万元在那曲、日喀则和山南地区试点开展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生态补偿是以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态系统服务为目的,以经济手段为主调节相关者利益关系的制度安排。
生态补偿机制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运用政府和市场手段,调节生态保护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关系的公共制度。
据悉,西藏今年起将建立因采取湿地保育、湿地限牧等措施而对农牧业发展造成损失的常态补偿制度,农牧民协议管护与专业管护相结合的长效管护机制,促进湿地资源的长效保护。
近年来西藏通过资金补偿方式,陆续建立起森林效益生态补偿、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助、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等机制,保护高原生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建立,将填补生态保护领域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