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籍男子黄某欢、黄某凯和黄某鸿(另案处理)都在南宁一工地打工。因为嫌来钱慢,生活枯燥,黄某欢等3人商量盗窃骨灰盒,向墓园和死者家属索要钱财。2015年8月6日凌晨,黄某欢和黄某鸿摸黑来到南宁市某墓园,挖开邹某墓坛,盗走其中骨灰。事后黄某欢说,第一次下手,其实他们心里也很犯怵,进了墓园后还犹豫了挺久,但想到来都来了,最后还是“鼓起勇气”挖开了坟墓。盗走邹某骨灰后,两人在墓碑上留下了联系方式,要求墓园方与他们联系。后来,两人又将骨灰被盗信息发布到网上,向墓园管理方勒索2万元。因价钱协商未果,墓园管理方并未支付钱款。
首次“试手”失败,黄某欢和黄某鸿并不甘心。同年8月12日,两人又溜到都安县高岭镇某村,盗走黄某某太奶奶骨灰。这次,黄某欢和黄某鸿开价2.9万元,表示如果黄某某不付钱,他们就不交还骨灰,但这次还是没要到钱。
4天后,刚过18岁黄某凯也加入了“摸金校尉”队伍。3人于8月16日来到南宁市某墓园,盗走苏某某、郑某某墓坛内骨灰,并藏到附近山上。3人随后威胁墓园管理方称,要把骨灰连续被盗一事发布到网上,以此勒索2万元。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墓园管理方给了黄某欢2000元,黄某欢仅告知其中一坛骨灰藏匿点。
同年9月6日,黄某欢与黄某鸿再度相约来到南宁市邕宁区那楼镇某村,盗走黄某某奶奶骨灰,勒索5万元,但双方协商未果。
近日,警方在某工地将黄某欢、黄某凯抓获。两人对自己盗取他人骨灰盒进行敲诈勒索行为供认不讳。黄某欢坦言,自己都是因为没钱被逼,但去偷去抢他又没那个胆子,只能想出这种馊主意。
法院认为,黄某欢、黄某凯以非法占有为目,盗窃骨灰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两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遂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