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传“逃走赚更多” 频传移工来了就跑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yam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3-01 07:32:11  评论(/)

移民法2015年修订,外籍人士收容超过十五天要由法官决定,实施至今出现多起外劳“跑跳”乱象,聘请外籍监护工家庭成天提心吊胆,就怕人跑了,长辈没人照顾。

三十二岁印尼籍监护工“达莉”四年前透过中介来台,照料住新竹的洗肾阿嬷,因薪水大部分被中介取走,又听朋友说“外面可以赚更多”、“想回家只要出来自首就行了”,想到爪哇老家父母年迈、弟妹尚未嫁娶,趁送阿嬷至医院洗肾途中逃跑,辗转跑到桃园打零工赚钱。

这一年来,和达莉一样自雇主家逃跑,以非法外劳身份自行找工作的案例愈来愈多,外劳间口耳相传,台湾的法令修改了,离开中介介绍的雇主家,自己去找工作,每月可省下中介服务费、劳健保费及住宿餐饮费等,每月至少可省下六千元,如果有办法兼差两分工作,赚得就更多,“不逃跑的是笨蛋”。

移民法去年修法实施,增加收容超过十五天要由法官决定等条文,是对外籍人士人权保障的法制。按新规定外籍人士收容天数不得超过十五天,否则要由法官决定;不若以往至少收容六十天,最多可能收容好几年。

十四天期间内只要有钱支付罚款、购买机票就能轻松返家,才会出现“不逃跑是笨蛋”传言,即使被驱逐出境就算持假护照也仍然要来台。

外劳来一个跑一个,对需要监护工的家庭造成极大不便。

新竹市雇用外籍监护工照顾长辈的邱家说,外籍看护趁帮行动不便的阿公洗澡时,说要去拿毛巾,结果从后门逃跑,阿公因水冷冻得发抖呼救,家人才发现“又跑了一个”。

执法人员表示,逃逸外劳遭查获后依情节轻重管制入境一至十年不等,对于赚够钱的人来说,“打着人权大旗的惩罚,根本不痛不痒”,但对于背负债务来台打工的外籍人士来说,宁愿持假护照闯关也要赚够本再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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