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借”女朋友 给朋友*侵害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yam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3-03 14:58:19  评论(/)

台中市民张男觊觎朋友游男就读高中女友的美*,询问游“可不可以用”,游不仅同意将女友带往汽车旅馆,由张男在浴室内*侵被害人得逞,台中高分院昨依加重强制*交罪将张男判刑七年六月,检方并认定游男是共同正犯,由一审审理中。

二审查出,被害人女高中生在浴室遭张男*侵时,大喊“救我、救我、救命”,在外面的游男不理不睬,仅敷衍回应“你等一下,我在和我爸爸讲电话”,任张男强暴他的女友。

tags: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