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八旬的卢姓女子,五十多年前收养二女一子,去年丈夫去世后,以两女儿忤逆、遗弃等理由声请终止收养;两姐妹大感不解,怀疑是分家产关系,因不愿背负“不孝”骂名,拿出合照等证明没遗弃、侮辱或忤逆母亲。法官认定姐妹两没有不孝,裁定不准终止收养。
桃园地院调查,卢姓女子在丈夫过世后,指长女侵吞存折印章,让她帐户只剩五十八元,她夜夜担心财物被窃;二女儿出嫁后,从未与家中连络,如今她有多种慢*病,二女儿没扶养和关心她,以二名女儿未尽孝为由,声请终止收养。
法院审理时,长女说出嫁后一直关心养父母,每隔一到二天就会回家探望,照顾养父母生活、带养母看病。养父相信她,生前嘱付她办后事,存折印章交给她,还指定叔叔当遗嘱执行人,她每笔提款都经叔叔同意,因收养的弟弟挑拨,妈妈不想让她们分产才打官司。
二女儿也说,虽然嫁往国外,但和娘家一直保持良好互动,与养母感情深厚,是养母担心她们分产,事实上她和姐姐并无遗弃和忤逆。
姐妹两都说母女情长达半世纪,与亲生母无异,不愿背负“不孝骂名”,拿出和养母合照证明一家和乐,担心如果终止收养,养母晚年生活无人打理。叔叔也证明当遗嘱执行人,长女提款都用在办父亲后事。
法官调查确认二姐妹没有侵占养母存款,也没有遗弃和忤逆犯上的行为,且只终止收养二女儿,不对养子提告,针对*太强,裁定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