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手杖的民众逐渐增加,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会同经济部标准检验局抽检14件市售非木质手杖,结果有11件未通过检验,不合格率79%,其中,有9件品质不符合规定,并有4件标示不合格。消保处呼吁民众应购买具“商品检验标识”的非木质手杖。
消保处与标检局前往大卖场、五金百货行、商店、药局等通路,随机购买14件非木质手杖,检验结果显示,有9件样品没有通过品质检测,其中有7件是胶头不符合规定;另外,有4件商品标示不合格,原因大多为未标示厂商资讯、商品原产地、制造日期或度量衡。
消保官王德明表示,这次品质不合格情况最严重的是一件要价新台币2,599元的商品。王德明:‘(原音)有高达3项的不合格,它的止滑功能不足、它的耐重压力这部分也不足、它的型式格式这部分也不符合规定,所以它是最多(不合格)的。所以它虽然价格最高,可是不见得它的品质就符合我们消费大众所使用的。’
标检局科长陈荣富指出,购买手杖时,要注意总重量不要超过700公克,手杖的握把处直径必须在3公分以上,触及地面的胶头则要有深度0.2公分以上的凹凸刻痕,才能防滑。陈荣富:‘(原音)选购的时候一定要看看有没有检验合格标识;第二个就是说,看看他老人家的高度,选择适当的手杖;第三个就是说,他使用的时候先看一下说明书,看有没有什么注意事项。’
陈荣富也提醒在调整手杖长度时,务必要确认已听到卡榫声,确实拴紧旋钮,并定期检视触及地面的胶头是否磨损严重,以保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