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入前领汇属下香港仔华贵商场的逸俊发展有限公司,入禀高等法院禁制房委会管理华贵商场的聆讯,今日继续,双方陈述理据后,高等法院押后裁决。聆讯争议在于逸俊发展去年十一月召开的业主会议,通过终止由房委会管理物业是否有效。逸俊发展的代表律师指,会议虽然只得逸俊方面出席,决议仍属有效,并批评房委会指,因为仍持有小部份业权,所以房委会能永远担任整个物业的管理人,并不合理。
房委会代表律师反驳指,逸俊发展以招标形式从领展前身领汇购入物业,理应清楚合约条款,不应该在买入物业后才争议公契条款不公平,强调拥有大部份业权的业主仍然需要遵守公契。房委会一方又指,房委会和当时的领汇,有意让房委会继续管理物业,因而订立相关契约,有关条文本身并无错误,批评逸俊一方玩文字游戏,曲解公契上召开业主会议的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