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高歌不满被检举 殴人遭判2个月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3-26 13:02:06  评论(/)

家住新竹市香山区的桑女,因不满邻居苏女在夜间仍高歌影响安宁,前往住处按压对讲机告知“不要再唱了”后,竟遭对方殴打,案件上诉自二审高等法院,苏女遭判2个月徒刑。

台湾高等法院判决书指出,苏姓与桑姓女子为居住在同社区内的邻居,民国102年5月晚间,苏女在自家与朋友聚会、高歌,居住在同巷的桑女认为歌声过大,已严重影响夜间安宁,则按压对方对讲机表示,“很晚了,可以不要再唱了吗”等语,成为两人争端的导火线。

判决书指出,两人第一次争执发生时,警察到场处理劝导后便离去;未料,苏女因心生不满,次日凌晨前往桑女家中连续按压门铃,桑女不堪其扰后再次报警,决定提告。

没想到,苏女竟等候在对方家中的车库门口,等待桑女开启车库时,竟冲入徒手殴打、脚踢,导致桑女胸部、右脸、左膝、右手肘挫伤。

案件上诉至二审高等法院,被告苏女虽辩称如果有伤害行为,大可选择和解,不须浪费时间、金钱。但合议庭认为,犯错之人并非均能坦然面对错误,自始至终不愿认错者大有人在,因此判苏女有期徒刑2个月不得上诉、可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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