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电掏空案 孙道存涉伪造文书二审判3年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3-29 10:50:30  评论(/)

高等法院今日针对太平洋电信电缆公司遭掏空新台币200亿元一案做出判决,涉嫌伪造文书的前太电董事长孙道存原判4年,高院改判3年,其余被告则分别判处5个月至14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前太电财务长胡洪九被判14年半,并科罚金10亿元。

高院判决指出,胡洪九涉犯事项为隐瞒太电董事会且违反政府禁令,先后在中国大陆、香港成立太丰行等多家子公司与纸上银行,再以持股子公司及垫付款项模式,将太电公司的资金汇到子公司,进而掏空公司资产。当时担任太电总经理与董事长的孙道存,明知胡洪九有不法作为,却草率签署文件,任由胡洪九鲸吞蚕食太电资产,并掩饰资金缺口。

高院表示,该案其他被告的判决,太电前董事长仝清筠及秘书黄静琳,一审被依业务侵占等罪各判刑3年2月与1年6月,高院二审改判黄1年6月、5个月,其中5个月部分得易科罚金;黄静琳减为9月、得易科罚金;太平洋光电前副董缪竹怡被依背信等罪判刑6年,高院二审改判4年4月。仝清筠的父亲、太电前董事长仝玉洁于一审审理期间过世,判决公诉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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