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人寿尽管目前已遭保险安定基金接管,不过,金管会去年专业金检时发现公司资金运用违反规定,开罚新台币360万元。
官员表示,另有一宗违反资金运用法规情事,目前还在处理程序阶段。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通过对朝阳人寿处分案,开罚新台币360万元及3项纠正,保险局表示,该裁罚案不影响朝阳人寿未来标售。
保险局指出,朝阳人寿资金运用重大违规情况包含办理国内股票投资风险管理作业,股票部位未实现损失已达所订控制比率,不过,风控部门未依规定寄发风险预警通知单投资部门或有迟延寄发的情况。
以及从事国内股票投资其买进评估报告超逾 3个月期限,未依规定应重新出具投资决定书,另外,办理台中“城上城”不动产开发案,董事会通过投资开发成本约8亿元,与建筑师实际鉴价成本9亿多元有差距,但公司未重新送董事会通过。
金管会于今年1月26日无预警接管朝阳人寿;不过,接管前金管会分别于1月4日、1月12日及1月13日,三度开罚朝阳人寿,开罚内容包括:勒令董事长降薪3成、董事长减薪时间为1年3个月及60万元的罚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