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电线电缆公司掏空案缠讼十二年,台湾高等法院昨天将太电前财务长胡洪九判刑十四年六月、并科罚金十亿元。
同案被告、太电两任董事长孙道存及仝清筠各判刑三年、一年半,仝另触犯伪造文书判六月、女秘书黄静琳判刑九月、都可易科罚金,前太平洋光电公司副董事长缪竹怡判刑四年四月。全案可上诉。
一审审理六年,日前判胡洪九有期徒刑十八年,并科罚金十亿元。孙道存和仝清筠判四年、三年二月。
全案审理超过八年,适用刑事妥速审判法减刑规定,高院减轻改判。
太平洋电线电缆公司掏空案缠讼十二年,台湾高等法院昨天将太电前财务长胡洪九判刑十四年六月、并科罚金十亿元。
同案被告、太电两任董事长孙道存及仝清筠各判刑三年、一年半,仝另触犯伪造文书判六月、女秘书黄静琳判刑九月、都可易科罚金,前太平洋光电公司副董事长缪竹怡判刑四年四月。全案可上诉。
一审审理六年,日前判胡洪九有期徒刑十八年,并科罚金十亿元。孙道存和仝清筠判四年、三年二月。
全案审理超过八年,适用刑事妥速审判法减刑规定,高院减轻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