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赌资数十万,一网打尽获刑罚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云南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3-17 09:31:00  评论(/)

3月15日,宾川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多人被提起公诉、涉案赌资达数十万元的赌博案作出了一审宣判,该案中的5名被告人因犯赌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同案的1名被告人也因非法制造枪支获刑。

经审理查明,2015年7月26日晚,被告人唐某邀约被告人王某等人,在被告人方某承包的位于白沙箐牧场村的果园内,以梭哈(又名哈鸡)的方式赌博,赌注最低为500元,最高4万元,每次输赢数千元到数万元。受唐某的安排,被告人方某办理伙食,被告人武某放哨及看守参赌人员车辆,在准备好赌博用的扑克牌、香烟等物品后,武某又联系他人参与放哨。

2015年7月27日凌晨1时30分许,被告人唐某、钟某、李某、毛某、武某、王某等人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查获涉案赌资767598.4元。在赌博过程中,被告人钟某为赌博的人洗牌、发牌和抽钱,并为被告人唐某、李某、毛某分别为参赌人员提供资金11万元、8万元、4万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对参赌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当天,公安机关还在在果园内还查获了枪支1支,系被告人方某于2014年购买并持有的射钉枪,购买后,方某又进行了改装,用于看守果园;经鉴定,该枪支以火药为动力,具有致伤力。

2015年7月26日下午,被告人王某组织马某等人(均已治安处罚)在干甸村王兴某家的果园内用扑克牌以“梭哈”的方式赌博,赌注最低为500元,最高4万元。被告人王某自己也参与赌博,并安排王兴某办理伙食、被告人刘天某、王建某(在逃)放哨,刘天某还负责准备扑克牌、香烟、矿泉水。在赌博过程中,被告人刘某正为参赌人员洗牌、发牌和抽钱,被告人钟某、毛某、孙某为参赌人员提供资金2万元、7万元、6万元。赌博结束后,被告人王某向其安排的人员支付了场地费、伙食费、扑克牌等物品购买费用,并发放工资及“红钱”。

2015年7月31日、8月13日,被告人刘天剑、孙某先后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另查明,王某、毛某、刘某正3被告人系累犯;被告人刘天某属于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唐某、王某无视法律,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在明知道唐某、王某实施赌博犯罪活动的情况下,被告人刘某正、武某、刘天某进行放哨,被告人毛某、钟某、李某、孙某提供资金帮助;9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赌博罪。被告人方某非法制造以火药为动力、具有致伤力的枪支,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在赌博犯罪中,被告人唐某、王某起组织、指挥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毛某等7人起次要作用,系从犯。遂综合本案的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以赌博罪被告人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对被告人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对毛某等7被告人判处一年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8至5万元不等的罚金,其中4人被宣告缓刑;非法制造枪支的被告人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作者单位:宾川县人民法院)

编辑:杨帆

tags: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