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湾二次环评无效定谳 东县府败诉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4-01 20:10:35  评论(/)

争议10多年的台东美丽湾渡假村开发案,台东县政府再度败诉,2014年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决第二次环评结论无效,最高行政法院31日又驳回县府的上诉,全案定谳,但台东县政府,仍以屏东悠活渡假村,就地合法为例,为美丽湾案叫屈,而环保团体则呼吁,县府因此就此打住,提出解决方案以保留沙滩。

2004年台东县政府推动的杉原海水浴场委外经营BOT案,由美丽湾公司得标,居民不满环评草率及违法施工,多次发起抗议并提起诉讼,2012年法院判决撤销环评后,台东县政府又重启环评,通过美丽湾案,居民与环团二度提起诉讼,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在2014年,认定环评有瑕疵,判决县府败诉,最高行政法院31日更驳回上诉,环评无效定谳。

环保团体代表 林淑玲:“能够想出一个解决的办法,就是拆了它,然后恢复原状,把沙滩还给全民。”

台东县副县长 陈金虎:“(屏东)悠活,可以做到(就地合法)这部分,也可以弥补它的环评作业,我们台东县,为什么一再地被打击。”

台东县政府也强调,未来是否会有第三次环评,将尊重业者的评估,而环团受托律师则呼吁,县府勿重蹈覆辙。

环团律师 詹顺贵:“司法界已经有一个定见,美丽湾饭店不适合在这里开发,它硬要蛮横的,要再做第三次环评结论,最后会不会重蹈第一次 第二次,一样被撤销的覆辙。”

美丽湾公司则表示,待收到判决书后,才会讨论下一步如何因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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