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潘男和张女发生婚外情,也坦承有*行为,妻子向小三求偿。小三虽辩称不知潘已婚,但她在LINE上用“蔡英文”来称呼潘妻,加上张女曾夜宿潘家,看到女*、小孩用品,法官以张女应知潘已婚,判赔40万元。
潘姓男子前年9月间认识张女,多次利用妻子假日回娘家时,带张到饭店或自己家中夜宿。去年7月间潘欲分手,张寄亲密照片给潘,被妻子发现,才知*情,诉请小三赔偿50万元。
小三虽坦承两人过夜并发生*行为,但强调,不知对方已婚。她拿出潘的身份证配偶栏空白影本为凭,并指是她被蒙在鼓里。
潘妻却提出张女与潘在LINE上的对话,“你的蔡英文跟她们也没有交集?我故意加入你妹妹的好友,看看你的蔡英文是否也看得到;行,等你正式签字离婚。”并指丈夫曾开车载张出游,发生车祸,因车子是她的,丈夫有向警员说,张应知情。
潘妻并指小三多次到她家过夜,内有她和小孩的用品,张女不可能不知与有妇之夫交往。
张辩称去年因有庙宇抽签,说蔡英文将是第一任女领导人,她才用“蔡英文”称呼潘所虚构的未婚妻“李姓女子”;但未注意潘的住处有女*衣服,也不知车子是潘妻的,更不晓得潘妻姓名。
但因潘妻姓蔡,法官认为LINE上的“蔡英文”应是指潘的妻子,张是故作不知,判决她应赔偿潘妻所受精神损失。